按該員符合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並無同法第十六條之一情形,其會員代表資格即無疑義,至須否擇一擔任乙節,請貴府查明該員是否具公務員身分後本諸權責逕予核處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農漁字第九○一二○九七七○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