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指派副署長再度親向「閩發漁」漁船船長致謝,並就海上救難實務交換意見
- 發佈日期
- 110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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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指派副署長再度親向「閩發漁」漁船船長致謝,並就海上救難實務交換意見
發布日期:2021-01-18
我國籍「閩發漁」漁船1月13日成功救起巴拿馬籍永豐號(YONG FENG)貨輪22名船員,漁業署特指派林國平副署長等人在東港區漁會林漢丑總幹事陪同下,於1月17日及18日兩度赴東港鹽埔親向閩船船主及船長致謝,對「閩」船第一時間參與救援,發揮互助救濟精神,表達高度讚許與肯定。
還原本案的過程,由於「閩」船救起船員後,第一時間無法將救起之船員順利接駁予海巡艦艇,而計畫直接航回臺灣。鑑於當時「閩」船距離臺灣尚有318浬(約572公里),航程遙遠,漁業署監控中心人員與「閩」船聯繫過程中,用語過於強調危險性,而引起船長不快。為讓船長釋懷,漁業署漁業監控中心吳主任亦隨同南下親向「閩」船船長說明致意,並就船長認為溝通過程中監控同仁用語口誤之處,吳主任表示理解,並會要求同仁改進,同時也尊重船長於救援過程中已有適當的考量及專業判斷。
漁業署最後表示,「閩」船因為協助救援而衍生必要的防疫工作(漁船船員入住防疫旅館、船員核酸檢測、漁船清潔消毒)所需經費,本日林副署長亦再次表達漁業署將全額補助,並盡快將該項費用撥付船方。
聯絡人:林國平副署長
手 機:098867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