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半球28號漁船於已談定的台日協議水域遇日船緊追,漁業署將審慎調查
- 發佈日期
- 107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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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蘇澳籍東半球28號兼營娛樂漁船3月3日及4日在暫定執法線東側,連續2日被水產廳取締緊追案,漁業署將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審慎調查,如有違反規定,將予嚴處;如無違規,亦將循外交管道向日方抗議。
漁業署表示,東船3日早上遭緊追航次,是於2月28日以特定漁業身分自蘇澳出港,3日早上遭日方緊追的位置,是在已談定的台日協議水域範圍外約10浬,依VMS資料初判為直線航跡,到底有無作業,該署刻正查明中,亦會請日方提供具體事證,如有違規作業情事,將予嚴懲。
漁業署另指出,查東船3月4日係以娛樂漁船身分出港,早上7點位置雖有超過暫定執法線,但是在與那國島西側的台日重疊經濟海域內,未進入日方島嶼12浬領海範圍,該水域並非已談定的台日協議水域,我方可主張作業。對日方緊追我漁船並噴水干擾,我方會透過外交管道提出抗議。至東船當日作業範圍超出娛樂漁船30浬限制範圍部分,如經查證屬實,本署亦將予嚴處。
漁業署最後強調,北緯27度以北,以及八重山群島以南的台日重疊水域,該署已在歷次的台日漁業委員會上,向日方表達應儘速達成協商安排,惟日方多以各種理由推遲。該署將持續透過外交管道,向日方要求儘速協商,以免因漁船作業衍生執法糾紛,影響台日友好關係。
聯絡人:王正芳 副署長
電 話:0937-89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