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積極維護漁民權益,爭取漁船更大作業空間
- 發佈日期
- 108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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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簽署《臺日漁業協議》後,我漁民只要遵守協議適用海域漁船作業規則,在該海域內作業皆不會受到日方公務船干擾。我國與日本每年定期召開臺日漁業委員會,漁業署均站在臺灣漁民立場,討論臺日雙方共同關切之漁業合作事項,持續爭取漁民最大作業權益。
漁業署表示,該署每年皆協調海巡署於我國暫定執法線內、釣魚臺周邊海域及中西太平洋海域進行護漁,未來也將持續請海巡署進行護漁作業,以保障我漁民作業安全。
漁業署最後說明,臺日漁業委員會迄今已召開8次會議,討論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之鮪延繩釣漁船作業規則,該署也持續向日方提案,雙方應就八重山以南的重疊經濟海域開啟新的協商。未來漁業署將持續在臺日漁業相關溝通平臺上,持續與日方協商,以爭取漁民最大權益。
聯絡人:林國平副署長
手 機:0988-67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