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
人工魚礁是將天然或人造結構體投置於適合的海域,以改善或營造海洋生物之樓息環境,而達到培育生物資源,增進漁業經營的目的。礁體種類包括:水泥礁、船礁、鋼鐵礁、電稈礁、輪胎礁,或其他經評估無污染海洋生態之虞、經改裝或加工之物質或結構物。這些人工礁體由於培育漁業資源的效果獲得認同,因而稱為人工魚礁。政府自民國63 年起積極雅動人工魚礁的設置以改善漁場環境,隨著時代進展,於97 年起展閉周邊海域魚礁區效益的普查,以期能進一步增進人工魚礁工作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