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4縣市漁產業全品項災害救助 全力協助漁民復養
- 發佈日期
- 11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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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米颱風襲臺,造成中南部災情嚴重,農業部28日公告4縣市漁產業全品項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以減輕受災漁民負擔,此外農業部也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免息半年措施,全力協助漁民災後復養復建。
漁業署指出,本次凱米颱風造成中南部各地養殖漁業災情,災損金額不斷增加,截至28日止,養殖漁業損失估計已近5億元,因積水陸續消退,相關查報與損失金額仍持續回報中。漁業署於28日上午邀集縣市政府及水試所等召開災損專家會議認定,第一批次公告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等區域之魚塭養殖,包含文蛤(含工作魚)、石斑、鰻魚及其他養殖魚種、牡蠣養殖(含平掛式、插篊式、浮筏式、延繩垂下式、棚架垂下式)等品項;另因各地區養殖品項及設施不同,彰化縣、高雄市、澎湖縣等縣市政府於積水消退及實際瞭解後,農業部將請水試所配合縣市政府積極勘查並將依勘查情形,公告列入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之災損地區與項目。
漁業署說明,針對天災貸款部分,農業部已宣布「農業天災貸款半年免息措施」,免息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1月底止,新舊貸款均免息,舊貸免申請,新貸核准後即適用,且於半年免息期間,均免收保證手續費。
漁業署表示,將請農業部水產試驗所與邀集學者專家組成技術服務團,協助災後復養工作,加強技術輔導,指導養殖場衛生管理、疾病檢診及疾病預防等,加速進行勘災及提供受災漁民復養技術服務。
聯絡人:陳建佑副署長
手 機:0905-008-885
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等地區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地區-公告P1
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等地區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地區-公告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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