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局培育種子教師(88.02.05)
- 發佈日期
- 88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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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年二月五日,號數:六十九
本文:漁業局培育種子教師 擴大宣導漁業資源保育
台灣省漁業局為培育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每年均編列經費從事漁場更新改造及資源培育等工作,並致力宣導漁業資源保育觀念,為進一步落實漁業資源保育工作向下扎根,本(八十八)年度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指導及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及嘉義縣政府協助下,訂於二月七、八日兩日,假台中縣興隆山莊教育推廣中心,擴大辦理漁業資源保育教師研習營,期藉由受訓教師之教育推廣,建立全民對漁業資源保育的觀念與共識。
漁業局表示,漁業資源保育工作,不單是漁政機關及相關漁業從業人員之責任,更是全民之責任,實有賴全體國民之參與及密切配合與推動,方能彰顯其成效;而國民小學之自然生態保育相關課程即為配合推動宣導漁業資源保育觀念之最佳途徑。為此漁業局乃自八十六年度起,推動辦理漁業資源保育教師研習營工作,已於八十六、八十七年度相繼培訓宜蘭縣、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苗栗縣、高雄縣及屏東縣之國小種子教師共二百七十名,其執行成效深獲參訓學員及地方政府之好評與肯定。是以漁業局於八十八年度持續辦理該項研習營,預計培訓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及嘉義縣國小種子教師共一百五十名。
漁業局進一步表示,本次研習營延聘之講座皆為國內漁業資源保育工作上具有優良學術經驗者,講授課程內容有海洋生物資源之保育與復育、台灣西部海濱生態簡介、台灣沿近海域鯨類之生態與保育、漁業資源保育教學活動之規劃與設計、海底花園---珊瑚礁、現階段漁業資源保育工作之措施等課程。
漁業局最後強調,漁業資源保育係需長期累積方能顯現成效之工作,宣導教育更是落實各項規範措施之積極作為,該局除印製各類宣導品,設置宣導牆、告示牌及拍攝宣導節目等靜態措施,以宣導漁業資源保育觀念外,將持續擴大辦理﹁漁業資源保育教師研習營﹂等動態活動,藉由參訓之國小教師作為種子教師,協助指導校內其他教師吸收漁業資源保育相關知識,使宣傳點延伸至全校連線,經由學校及種子教師協力安排課程之積極宣導,以落實漁業資源保育宣導工作向下扎根,進而運用小學生於家庭生活中之影響力,拓展更大之宣面,建立全民對漁業資源保育的觀念與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