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蠣體砷未過量,漁業署籲請消費者安心食用(90.01.10)
- 發佈日期
- 9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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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蠣體砷未過量,漁業署籲請消費者安心食用
漁業署表示,針對九日媒體有關牡蠣體砷含量的致癌風險評估報導,該署於十日下午邀集行政院消保會、國科會、衛生署、環保署等單位及相關學者開會研商,獲致食用國內牡蠣的致癌風險並未高於美國的結論,且依據環保署的海域監測資料,台灣沿岸海域的海水水質亦均符合該署所訂的﹁水體分類與水質標準﹂,因此,漁業署呼籲消費者安心食用國產養殖牡蠣。
漁業署說明,依據衛生署所提供的資料顯示,美國政府對該國東、西兩岸的牡蠣所作砷含量的檢測結果,換算成牡蠣乾重時,其砷含量平均值在一五- 二○ppm,比較九日報導的數值,台灣各地牡蠣砷含量並未較美國的檢出值為高,即使最高的馬祖地區一九.三ppm也未超量,對人體傷害的風險相等。
另該署也強調,已洽請衛生署對於會影響人體安全的物質訂定水產食品衛生標準,使生產者與消費者有所依循。漁業署未來仍將加強養殖水產品之監測工作,並輔導良好品質的產品建立品牌,有效區隔市場,如遇有安全疑慮時除輔導停止採收,並進行淨化處理等措施,必至安全方能上市,以確保消費大眾的食用安全與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