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違反法令、宗旨或任務時,主管機關可否行使無效之權力案,依本條規定漁會違反法令、宗旨、或任務時,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或撤銷其決議,但並無權行使無效之權力。(內政部65.3.23.台內社字第六七三一四五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