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與參加「小型漁船(筏)船員基本安全訓練」有何分別?報名資格、所需證件及訓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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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
(一)欲在船長12公尺以上船隻擔任漁船船員者,須參加「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訓練時間為3 天半(27 小時)。本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訓練日期除遇國定假日順延夕,固定於每週二上午8 時開訓,週五中午12 時結訓;其餘全國各地區委託辦理訓練學校開· 結訓日期,依本署網站公告為準。報名資格為年滿16 歲,身體健康無不良疾病者。所需證件包括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正反面)各一份,及最近一年內1 吋照片2 張。
(二)欲在船長未滿12公尺之小型漁船竹筏擔任船員者,須參加「小型漁船(筏)船員基本安全訓練」,訓練時間為2 天(15 小時)。本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訓練日期除遇國劍限日順延外,固定於每週三上午8 時開訓,週四下午5 時20 分結訓;其餘全國各地區委託辦理訓練學校開、結訓日期,依本署網站公告為準· 報名資格及所需證件皆與「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