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登錄遠洋漁船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第3項所稱之「遠洋漁業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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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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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9年2月1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三字第0991330196號公告
主旨:公告指定臺灣區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臺灣區遠洋鰹鮪圍網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臺灣區遠洋魷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及經核准從事國外基地作業或對外漁業合作漁船所屬區漁會,為歐盟登錄遠洋漁船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第3項所稱之「遠洋漁業團體」。
依據:歐盟登錄遠洋漁船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第3項。
公告事項:
一、遠洋鮪延繩釣漁船漁業人申請書面審查,應檢附相關文件經臺灣區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送本署或其委託機構辦理。
二、遠洋鰹鮪圍網漁船漁業人申請書面審查,應檢附相關文件經臺灣區遠洋鰹鮪圍網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送本署或其委託機構辦理。
三、遠洋魷漁船漁業人申請書面審查,應檢附相關文件經臺灣區遠洋魷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送本署或其委託機構辦理。
四、經核准從事國外基地作業或對外漁業合作漁船漁業人申請書面審查,應檢附相關文件經所屬區漁會送本署或其委託機構辦理。
五、本署98年3月11日漁三字第0981330177號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