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漁業署公布九、十月養殖水產品監測結果(91.12.06)
- 發佈日期
- 9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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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第一九六 號
農委會漁業署公布九、十月養殖水產品監測結果
農委會漁業署於十二月六日持續公佈今(九十一)年九月及十月份養殖水產品衛生品質監視檢驗計畫結果,該項監測資料顯示,國內養殖水產品品質及衛生狀況良好。
漁業署說明,該署於本(九十一)年度繼續補助相關縣市政府委託各地水產檢驗服務中心辦理的養殖水產品上市前衛生品質監視檢驗計畫,係以魚塭集中地區的吳郭魚、虱目魚、鰻魚、鱸魚、石斑、黑鯛、草蝦、白蝦及文蛤等大宗養殖水產品為檢驗對象,共檢驗藥物殘留三O四項次、衛生條件菌二O五項次、重金屬二五一項次(如附表),其中除少數樣本檢出含大腸桿菌,二件檢出含磺胺劑,一件檢出含富來頓,即由主管縣市政府輔導養殖業者予以改善外,其餘養殖物均未檢出腸炎弧菌、霍亂弧菌、沙門氏菌等微生物,及抗生素、歐索林酸等藥物之殘留。對於有樣本檢出大腸桿菌,漁業署也特別說明,由於魚塭引用淡、海水作為養殖水源,原來存在自然環境中的微生物便被同時引入,因此輔導養殖業者做好水源與水質管理,也是漁政單位的重要工作。
本(九十一)年度已委請主要養殖地區縣市政府陸續舉辦水產養殖經營管理教育訓練、水產疾病病害防治講習會等十餘場次,以建立養殖業者正確用藥觀念,提昇養殖水產品品質。對於臺灣西部海域養殖牡蠣(包括新竹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縣、臺南市)之重金屬(銅、鋅、鉛、鎘)含量亦特別加強檢驗,共檢驗二四三項次(如附表二)。
聯絡人:養殖沿近海漁業組 科長 陳君如
電 話:(O二)三三四三六一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