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九十二年度參與捕撈南方黑鮪漁船作業規定(92.02.11)
- 發佈日期
- 92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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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第二○五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九十二年度參與捕撈南方黑鮪漁船作業規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為規範我國捕撈南方黑鮪漁船之作業秩序,並配合國際防杜漁船從事非法、無報告和不受規範(IUU)之漁撈活動,農委會特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訂頒「九十二年我國漁船赴太平洋大西洋及印度洋等三大洋海域從事南方黑鮪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凡參與捕撈南方黑鮪之延繩釣漁船,均需安裝漁船監控系統(Vessel Monitoring System; VMS)暨經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以下簡稱對外漁協)測試確能自動回報船位,並經漁業署核准後,始得
進行捕撈。南方黑鮪主要分布於三大洋南緯三○度至五○度之間,由於其為一具有相當高經濟價值之魚種,在各國競相捕撈之下,資源已有匱乏之虞,使得相關漁業國不得不建立限制漁獲量之共識,並於一九九四年五月成立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進行管理,該組織為目前世界上唯一針對單一魚種保育與管理而成立的區域性漁業組織。為防杜IUU漁業活動,委員會已採取各種措施,包括南方黑鮪貿易認證制度暨通過行動計畫,每年檢討非會員國之漁業行為是否損及委員會所採取之保育與管理措施等。因鑑於南方黑鮪為我國漁船之傳統捕撈魚種,為擔負船旗國責任以共同維護資源永續利用並確保我國漁船之作業權益,我國已於去年八月三十日正式加入成為該組織延伸委員會之會員國,我國漁獲配額為一、一四○公噸。
農委會漁業署又表示,本年度參與捕撈南方黑鮪之漁船區分為季節性專業船和混獲船兩種。本年度係將我國漁獲配額百分之八十五分配季節性專業船使用,其船數限制在八十四艘以下,另保留八十五公噸配額供經核准前往南緯二○度以南作業而非以南方黑鮪為目標魚種之漁船混獲之用,每船之配額按實際登記並經核准漁船平均分配使用。另為鼓勵漁船接受科學觀察員上船蒐集資料,以進行科學研究之用,本年度保留部分配額作為獎勵觀察員上船之漁獲配額,凡本(九十二)年度已接受科學觀察員上船之漁船,其配合度良好,且配合漁業署辦理相關生物採樣計畫者,漁業署得另增加其漁船當年度漁獲配額三公噸,及次年度優先取得參與捕撈南方黑鮪之資格。
另為鼓勵漁船透過VMS回報漁獲量,亦訂有獎勵措施,規定凡經核准之季節性專業船透過VMS自動回報船位至對外漁協之天數達一八○日,且漁船已安裝漁獲回報軟體,並經對外漁協測試通過,其透過該漁獲軟體回報南方黑鮪漁獲量之天數達四十日之漁船,明(九十三)年度具有優先參與捕撈南方黑鮪之資格。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凡未經核准擅自進行捕撈者,除不予核發「南方黑鮪產地漁業證明書」並永久取消漁船參與捕撈南方黑鮪之資格外,另將核處收回船長幹部船員執業證書及漁船漁業執照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處分。
此外,對於經核准參與作業之漁船,倘未能確實依照公告規定作業或捕撈超出所分配配額者,則將視情節輕重,分別核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不予核發產地漁業證明書暨取消漁船參與捕撈南方黑鮪之資格一至三年不等之處分。
聯絡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科長 黃友義
電 話:02-3343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