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積極推動下一階段大陸船員岸置計畫 並多元運用大陸船員岸置處所(92.06.11)
- 發佈日期
- 92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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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第二二九號
漁業署積極推動下一階段大陸船員岸置計畫
並多元運用大陸船員岸置處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繼執行春節期間大陸船員臨時岸置專案計畫獲得各界好評後,目前正考量國家安全、人道安全、有效管理及充分運用大陸船員試辦岸置處所(以下簡稱岸置處所)等因素,積極推動下一階段大陸船員岸置計畫。
漁業署說明:行政院已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核定「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僱用接駁安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惟因全面岸置大陸船員牽涉層面甚廣,因此行政院核定本辦法時,附帶核復應辦理「加強橫向及縱向聯繫協調機制」及「向漁民、相關漁民團體宣導,並與設置岸置處所港區附近居民溝通,進行模擬演練」等事項後始得發布,因此漁業署除積極督導相關縣市政府及漁民團體加強溝通宣導外,並於本(九十二)年春節期間實施大陸船員臨時岸置專案計畫,先行模擬演練,在各單位配合下,運作良好,因此漁民希望儘速遂行大陸船員上岸安置。至於蘇澳、八斗子、新竹、梧棲等漁港之岸置處所,目前已作為遭遇緊急特殊情況(如颱風)時大陸船員上岸安置及SARS防疫期間隔離場所,而尚未作為大陸船員全面上岸安置使用之主要原因如下:一、兩岸尚未建立正常派出大陸船員機制,因此在未能掌握詳實大陸船員資料前,大陸船員上岸安置之過渡配套措施仍需審慎研擬。
二、大陸方面尚未脫離SARS疫區,為因應SARS防疫需要,農委會已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告暫停漁船船主新僱用大陸船員,以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因此雖然部分地區漁民反映船員不足及岸置處所閒置等情事,但在SARS疫情未獲控制之前,仍應以防疫優先。漁業署強調:雖然目前大陸方面未恢復對我派出船員,我方已根據春節期間實施大陸船員臨時岸置專案計畫經驗,就操之在我部分,完成大陸船員岸上安置之規劃,至於全面實施之時機,將視大陸疫情情況及兩岸漁業勞務協商進度來決定。
聯絡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王科長正芳
電 話:02-3343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