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漁業談判政府必以爭取漁民最大權益為依歸(94.06.11)
- 發佈日期
- 9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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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台日漁業談判政府必以爭取漁民最大權益為依歸
漁業署今(11)日表示,我國籍漁船遭日方驅離,引發漁民抗爭,政府除即向日方提出嚴正抗議,並派遣船艦維護漁民海上作業安全外,並全力與日本交涉,未來亦將持續秉持捍衛主權,全力護漁精神,保障漁民作業權益。針對地區漁會代表對政府希望漁民不要越過暫定執法線之說法表示不認同,並建議政府應廣邀產、官、學界一起參與談判一事,對此該署提出說明,雙方經濟海域重疊應依國際法透過談判協商,在經濟海域劃界未達成協議前,應透過臨時安排解決漁民作業及資源養護問題。由於台日雙方尚未能達成協議,但政府為確保漁民作業安全,已先行劃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由海巡署全力維護漁民在執法線內作業安全。
漁業署指出,台日雙方已針對重疊經濟水域作業問題進行14次談判,為使談判能爭取我國漁民最大權益,該署於每次台日諮商會議前均請漁業資源學者蒐集雙方重疊海域資源狀況外,並透過相關海域作業之業者及漁民團體廣泛調查漁民傳統作業漁區、漁期,綜合前述資訊作為談判基礎,此外,談判團隊也包括國際海洋法學者以共擬對策,並將相關規定向漁民宣導,以維護業者最大權益,政府與產業界一向維持暢通管道。迄今台日雙方對不涉及劃界及設立漁業共同管理區進行漁業資源養護之立場,已具共識,惟對漁業共同管理區之範圍仍有歧見。該署表示為維護我國漁業權益,今後相關談判過程會再與漁業團體密切聯繫。漁業署呼籲我漁民,在台日未達成最終協議前,應充分支持政府立場及配合在暫定執法線內作業,以免造成不必要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