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推動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調整措施(95.07.28)
- 發佈日期
- 9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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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漁業署推動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調整措施
漁業署表示,為落實漁船用油實際用於漁撈作業,政府正積極規劃推動20噸以上漁船需裝設航程紀錄器,依海上實際航行時數核算所耗用油料,作為核撥貨物稅、營業稅及補貼款金額之依據,至於未滿二十噸之小型漁船(筏),無法裝設航程紀錄器者,則在符合一定期間內達一定時數以上之條件,按其噸數,核撥一定款項之金額,並直接撥付至漁業人指定之郵政或農漁會信用部帳戶方式處理之政策調整。
漁業署說明漁業動力用油改以漁船實際航行作業之航程核算耗油量,作為核撥稅款及補貼款之依據,其核撥稅款數額及補貼款標準,並未改變。對於實際從事漁撈作業之漁民並不影響。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近年來漁業動力用油價格高漲,乃係由於國際油價飆漲所致,政府對於優惠補貼金額亦由每公秉補貼新臺幣1,319元,調高至新臺幣1,662元,政府對漁業之照顧事實上並無減少,該署並籲請漁民朋友應換裝省能源機型之引擎,以降低耗油,節省出海作業成本,提高收益,請漁民朋友共同一起來努力,為更美好、優質的臺灣漁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