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閉幕,我國大目鮪配額維持現狀(95.12.18)
- 發佈日期
- 9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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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閉幕,我國大目鮪配額維持現狀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第3屆年會會議於本(12)月11日至15日(台北時間16日)在南太平洋島國薩摩亞舉行完成,會議中對於大目鮪保育管理最受關注,原提案各國延繩釣漁業之大目鮪配額刪減百分之二十五,若提案通過則我國配額將由現有之一萬五千八百餘公噸減為一萬一千八百餘公噸,經過多日協商最後決定維持現有配額,我國配額亦維持在一萬五千八百餘公噸。
漁業署指出,WCPFC成立於2004年,計有24個會員國,其宗旨在於透過有效管理以確保中西太平洋海域高度洄游種群之長期保育與永續利用。本屆會議主要議題包括:大目鮪、黃鰭鮪、長鰭鮪、劍旗魚、鯊魚及海鳥海龜等混獲物種之保育與管理;漁船監控系統、區域觀察員、漁業產地證明文件等漁業執法監控措施;以消弭違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業;年度工作檢討及來年工作規劃與預算等。
漁業署表示,我國是以「委員會會員」身分參加該會議,我國代表團由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謝大文率同外交部、海巡署、對外漁協、及海洋法學者以及鮪魚公會代表參團,期間並與大會澳洲籍主席韓利(Glenn Hurry)、南太平洋島國、日本等亞洲國家、美國、澳洲等代表團進行雙邊及多邊會前或會中非正式諮商,全力維護我國遠洋漁業權益。
漁業署指出,本屆會議通過多項決定,包括相關鮪旗魚物種之養護管理措施及漁業執法監控措施。魚種養護管理措施部分,前述延繩釣大目鮪漁業由我國、日本、韓國、中國等遠洋漁業國家合作進洽,終獲委員會同意維持現行大目鮪限額措施至2008年,鰹鮪圍網漁業國家須控制在公海作業之圍網漁獲努力量在2001年至2004年水準,並要求下屆會議議訂降低集魚器(FADs)對幼齡大目鮪/黃鰭鮪資源傷害之措施。
另南太平洋劍旗魚、紅肉旗魚管理、海鳥及鯊魚保育亦是本屆會議遠洋捕魚國與沿岸國及保育國家爭執的焦點,最終達成應實施具拘束力措施,但也予捕魚國緩衝期以漸進執行妥協方案,其中延繩釣漁船作業必須採取海鳥避忌措施;漁船船上鯊魚翅重量不得大於鯊魚體重量之5%;南太平洋劍旗魚及紅肉旗魚之漁船數不得高於近年之水準。有關漁業執法措施部分,通過實施漁船監控系統(VMS)期程及安排,與我國所公告之鮪釣漁船VMS於2008年底全面安裝完成並運作之期程一致。另區域觀察員計畫預定明年著手研議細部實施細則,並於明年底討論通過後實施。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係依據1995年聯合國魚群協定(UNFSA)通過後才成立之區域性鮪類保育管理組織,雖成立僅3年,但該組織公約對於魚類及相關物種保育管理之條文較既存之其他區域性管理組織更為嚴謹,其議訂之保育管理措施及漁業執法監控措施已逐漸完備,而且會員執法能力亦日趨增強,尤其是漁船監控系統以委員會秘書處為監控中心,加上將實施區域性觀察員計畫,配置觀察員上船執法。漁業署呼籲我漁民體認只有遵守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之規範,才有捕魚作業之權利,漁業署表示將嚴格管理我國漁船,使其遵守相關規範,以盡負責任捕魚國家義務,俾對鮪類資源之永續利用與經營作出更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