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管機密項目(停止適用)
- 修改時間
- 1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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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日漁政字第九○一三八○二七一號函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農業部漁業署漁政字第1121369084A號,自即日停止適用
一、涉及漁業科技資料範圍應行保密事項。
二、對外漁業合作〈含無邦交國家〉之擬議事項。
三、涉及漁業問題交涉擬議事項。
四、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對漁會金融業務檢查報告。
五、無邦交國家重要外賓蒞署訪問事項。
六、擬議中各項漁業政策或措施以及其評估結果。
七、利用本署電腦處理之相關機密資料。
八、未經核定公布之漁業改進計畫或漁船具限制辦法。
九、未經核定之各項漁業補助或遭難救濟計畫。
十、未經核定公布之漁業生產、獎勵補助、評議計畫。
十一、未經核定公布之漁會信用部逾放比率重大缺失及議處案件。
十二、民眾檢舉案件及查處中之違法失職案件。
十三、未經核定之重要人事任免遷調案。
十四、未經核定之重大獎懲案件。
十五、未經核定之年終考績〈成〉資料。
十六、有關應行保密之重要人事資料。
十七、有關採購及標售公物底價之事項。
十八、司機、技工、工友之獎懲與年終考核尚未發布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