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漁船漁筏收購計畫已開始受理登記
- 發佈日期
- 99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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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表示「99年度漁船漁筏收購」,已開始受理登記,登記期間至99年8月20日止,有意願離漁的漁民,可在截止日前,向所屬漁會或縣市政府辦理登記。
漁業署指出,台灣地區漁船筏共計約24,000艘,其中約80%以上之漁船筏係集中於台灣周邊海域作業,使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之再生與利用造成極大壓力,為符合國際海洋法公約,履行沿岸國生物資源養護責任,有必要對我國沿近海漁業經營結構及規模進行調整,並配合國際減船趨勢,持續辦理漁船及漁筏收購措施。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本年度收購對象為領有漁業執照或保留汰建資格核准文件之漁船(筏),漁船之計價標準原則以汰舊噸數為計價單位,每噸收購價格為1.8萬~5萬元不等,依不同之汰舊噸數級距,分別計算價格加總,即為該漁船收購價格;漁筏則依筏管長度、管徑大小及主副機馬力為其收購計價單位,每艘價格為20餘萬~80餘萬不等;另漁筏筏體非筏管組裝,為FRP一體成型者,亦可參與收購,詳細計價標準以公告為主。
此外,漁業署指出本年度收購計畫,仍持續針對資源傷害較大的漁業(如拖網、刺網)及近2年出海日數每年達90日以上者,加成計價收購,以縮減漁業經營規模,有效降低漁獲努力量,減緩漁業資源受捕撈壓力,促使漁業資源逐漸恢復到最大持續生產量水準,達成漁業資源永續利用與責任制漁業目標。倘漁業人有意參與政府收購,請於99年8月20日截止登記前,儘早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