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發展應追求價值的提升,而非量的迷思-2009年漁業單位產值較2007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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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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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0年7月18日
針對媒體刊載讀者投書指出「2009年漁業總產量值及出口量值,較2007年扁政府執政時期為低,故評論馬總統執政後漁民收入未提升」乙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此表示,近年來,在氣候極度變遷、自然資源利用飽和及臺灣水土資源有限的情形下,漁業的發展應追求的是漁民實質收益的增加,而非量的迷思。但數據會說話,在平均單位產值部分,2009年每公噸為78,990元,2007年每公噸為63,333元;出口值部分,2009年為每公噸為67,069元,2007年為60,895元,所以產量雖減少,但單位產值是有增加。
海洋漁業屬天然資源總產量值增減的因素很多,應整體觀之
依據漁業統計年報顯示,2007年總體產量約150萬公噸,為歷年最高,主因係當年魷魚產量突然增加至30萬公噸為歷史高點,較平均產量5~6萬公噸異常增加。2009年更因莫拉克颱風因素,養殖漁業因受損嚴重,產量較往年縮減。因此,漁業總產量值的增減,其受到外力與環境的影響極大,應整體觀之,最重要的是漁產品的產值是否提升,漁民的收益是否增加。
漁業發展應由量的增加轉型為價值的提升
漁業署說明,依國際糧農組織(FAO)的報告指出,因漁撈努力量的過度投入、環境污染、溫室效應等,海洋漁業在產量的提升已遇到瓶頸,有近半的海洋漁業資源已經達到最大的負荷量,四分之一被過度開發,產量出現下降。
另以先進漁業國家日本為例,其在1990年以前漁業總產量每年約維持1千1百萬公噸左右,近十年來已遞減至年平均550萬公噸左右,惟其在漁業研究、漁民照顧上並未減少,故仍維持漁業大國的地位。因此,我國在海洋漁業部分,必需配合國際漁業管理及配額管控,在沿近漁業部分囿於資源利用飽和,與在養殖漁業方面受限水土資源等等因素,必須由早期追求量的增加轉型為追求價值的提升,惟有堅持以提升漁產品價值與維護生態和諧雙贏的施政方向,才能達到永續漁業目標。
近三年政府大幅增加漁民福利措施
漁業署表示,馬總統執政後,為照顧漁民生計,採取多項福利措施,例如:漁船用柴油補貼由定額方式改採依油價14%浮動補貼,較以往定額補貼金額每公秉多增加30%;對安裝舷外機使用汽油之小型漁船筏納入優惠用油補貼對象;漁筏收購金額較以往約提高30%、漁船約提高15%;提高未滿100噸漁船(筏)休漁獎勵金20%;自98年起每年編列1億元恢復大規模投設人工魚礁,及擴大辦理魚苗放流厚植漁業資源;重新核發8張漁會專用漁業權執照,對於從事淺海養殖業者(如牡蠣等)在發生天然災害損失時,政府可據以提供救助措施以保障漁民生計。
大幅增加養殖進排水設施及海水供應系統設施整建經費約3倍,推廣海水養殖政策;核准活魚運搬船至香港及大陸地區,大幅降低運銷成本,使石斑魚出口量(值)在3年內增加3倍。
另簽署「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成功為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正常化創造歷史性進展,使漁船主與大陸船員權益獲得保障;爭取石斑魚等5項漁產品列入ECFA早收清單,增加漁民外銷之收益。
維持國際漁業相關組織會員地位及爭取會員資格,有助維護我國相關漁業作業權益;積極爭取漁獲配額,3年內(98-100年)對於有漁獲配額之管制魚種,成功爭取總漁獲配額合計約22萬9,854噸;中西太平洋公海與紐西蘭等6個國家相互同意登檢對方漁船,有效維護我國國家主權;爭取在台主辦大型國際會議,如國際漁業人論壇年會(IFF5)。
為保障漁民進出港作業安全,自97年迄今,漁港疏濬總經費已較往年(93-96年)多增加130%;補助埔心、南方澳及東港等3處魚市場之重大改建工程,以加速漁產品流通並改善市場環境衛生;與推動興建八斗子、烏石、梧棲及安平等4處漁港遊艇碼頭,協助國內遊艇活動及漁港多元利用,以及98-99年連續兩年舉辦十大魅力漁港選拔系列活動等。
聯絡人:蔡日耀 副署長
電 話:02-33436011
手 機:0935-74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