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漁船於帛琉是否涉違規捕鯊,漁業署已透過大使館進行瞭解
- 發佈日期
- 10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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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漁業署表示,關於綠色和平組織指稱我國籍「勝吉輝7號」漁船在帛琉經濟水域違規作業,遭帛琉政府扣押入港,政府已透過我駐帛琉大使館進行瞭解,並提供相關必要之協助。
「勝吉輝7號」漁船是否涉違規捕鯊,有待調查
漁業署表示「勝吉輝7號」係合法參加帛琉漁業合作漁船,查帛琉政府規定,在其海域禁止捕撈鯊魚,對於綠色和平組織指稱該船在帛琉經濟水域違規作業,船上持有鯊魚及魚翅行為,漁業署已透過駐帛琉大使館進行瞭解,如有違規將施應有的處分,如遭誤解,則須給予公平對待,務求勿縱勿枉。
我三大洋公海作業漁船已依RFMOs規範辦理
漁業署重申,我國業依國際漁業管理組織(RFMOs)所通過之鯊魚養護管理措施,禁止捕撈部分鯊魚物種,並要求三大洋公海作業漁船所捕獲之鯊魚於卸載時,鯊魚鰭與鯊魚身之重量比例不得超過5%。另外,亦要求漁船參與沿岸國漁業合作,除應依規定向政府申請核准外,漁業合作期間亦需遵守合作國之相關規定。
漁業署呼籲漁船務必遵守作業規範
漁業署最後呼籲,漁船出港作業,應切實遵守相關作業規定,禁止從事任何「非法、未報告、不受管制」(IUU)之漁業行為,一經查獲違規,政府將依法進行核處。
聯絡人:蔡日耀 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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