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油價上漲,農委會補貼農機用油及漁船用油
- 發佈日期
- 101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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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日期:101年4月3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國內油價隨國際原油價格上漲,農委會為減輕農漁民負擔,就農機用油部分,維持免徵5%營業稅,自本(101)年4月2日起持續辦理農機用油漲幅補貼措施,按台灣中油公司公告牌價超過基準價之漲幅補貼50%,即4月份柴油每公升補貼1.4元、92無鉛汽油0.8元;漁業動力用油部分,持續辦理免徵貨物稅及營業稅,並依中油公司免稅牌價給予14%補貼,農漁民持漁業執照及農機使用證與免稅油
憑單購油,即可享受補貼優惠。農委會補貼農機用油漲幅50%,每公升補貼0.8至1.4元
農委會說明,依據行政院100年4月28日宣布針對特定弱勢族群辦理油價補貼配套措施,採取農機用油漲幅補貼措施,以100年4月25日油價作為基準價格(柴油每公升30.4元、92無鉛汽油每公升32.4元)。並以台灣中油公司牌價為基準,就其超過基準價格部分補貼漲幅之50%,且每月檢討油價浮動情形,按月調整補貼額度,同一個月內補貼額度相同。本次國內油價自4月2日零時調漲,柴油每公升漲為33.1元,較基準價30.4元,漲幅2.7元,由農委會補貼1.4元;另92無鉛汽油每公升漲為34元,較基準價32.4元,漲幅1.6元,農委會補貼0.8元。
農機用油免徵5%營業稅,連同漲幅補貼,每公升達2.4元以上
農委會表示,另現行農機用油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免徵5%營業稅。各類農機所有人只要向轄內鄉(鎮、市、區)公所申領農機使用證,並領取免稅油憑單,向當地加油站購油即可優惠。本次油價調漲後,依各油品公司之售價為稅基免徵5%營業稅,以台灣中油公司為例,柴油每公升33.1元,農民購油經扣除農委會漲幅補貼額度1.4元及免徵5%營業稅1.6元,合計減免3.0元,農民僅需支付約30.1元。92無鉛汽油則合計減免2.4元,農民僅需支付約31.6元。
農委會補貼漁動力用油,維持免徵貨物稅、營業稅及14%補貼
農委會說明,有關國內油價上漲係屬全面性,非僅漁業動力用油調漲,惟考量油價為漁業經營之重要因素,農委會除仍秉持照顧漁民之立場,對於漁業動力用油按「漁業法」第59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28款規定,給予免徵貨物稅及營業稅5%外,並依中油公司漁業動力用油公告牌價補貼14%,浮動計算漁業動力用油補貼金額。按中油公司101年4月2日起實施之漁業動力用油牌價,漁民購買甲種漁船油每公秉可享免徵貨物稅新臺幣3,990元、營業稅1,494元及14%優惠補貼3,625元,免稅及優惠補貼金額合計9,109元,即漁民實際購買甲種漁船油每公秉22,268元,補助比例達29.03%。
請農漁民節約用油,另籲請農機代耕業者共體時艱勿藉機調漲代耕費用
面對全球性油價上漲的時代,農委會辦理油價漲幅補貼,以減輕農漁民用油負擔,該會亦籲請農漁民節約用油,珍惜有限能源,共同維繫產業之永續發展。另呼籲農機代耕業者,農委會已補貼油價漲幅及輔導代耕業者辦理購買農機低利貸款,降低購置成本,請代耕業者共體時艱勿藉機調漲代耕費用。
聯絡人:農糧署翁組長震炘、漁業署王組長正芳
電 話:049-2341080、02-33436291
手 機:0912-977331、0937-89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