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減少漁場糾紛,黑鮪漁獲穩定成長
- 發佈日期
- 103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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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鮪漁季初始,漁獲數量報佳績
針對綠色和平日前發表「1999年東港黑鮪魚破萬尾 2014年苦戰還在71尾」一文,漁業署表示,今(103)年黑鮪漁季自4月開始,統計至5月19日止,全臺共捕獲385尾,比去(102)年同期漁獲尾數(229尾),大幅增加68%,單就屏東縣籍漁船捕獲尾數(214尾),也較去年同期之140尾增加53%。
各國劃定二百浬經濟海域,我太平洋黑鮪漁場大幅限縮
漁業署指出,早期各國領海只有3浬,距陸地3浬以外的海域都是公海可以自由捕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後,確立了12浬領海及200浬專屬經濟海域,授予沿岸國家主張12浬領海及200浬專屬經濟海域的法律基礎,自此以後,我國在南方海域的大好漁場遭到大幅限縮,失掉的漁場包括菲律賓宣稱的群島水域及其專屬經濟海域等最好的漁場,這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達到資源養護管理及永續利用目標所制定,縱使造成漁場限縮,我亦必須面對。
減少漁場糾紛,漁獲穩定成長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我國太平洋黑鮪漁船作業漁場包含臺日重疊經濟海域至菲律賓外海,過去我漁民在與鄰國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屢屢受到干擾。我國在102年4月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後,漁船可在協議適用海域安心作業。另外,對於與菲律賓重疊海域的管理,目前我國也正積極和菲方洽商中,朝減少漁業糾紛的方向努力,以確保我漁民在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安全與權益。由於作業漁場問題逐步獲得解決,加上我國對於黑鮪資源的養護管理措施得宜,近2年我國太平洋黑鮪漁獲量也持續穩定成長。
配合國際漁業組織黑鮪養護管理措施,自主強化黑鮪管理強度
漁業署說明,太平洋黑鮪係高度洄游魚種,目前該魚種於太平洋區受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委員會(IATTC)管轄,各捕魚國家在此架構下合作保育管理該魚種。
目前該黑鮪漁獲壓力主要來自圍網漁業大量捕撈幼魚所造成,WCPFC於2009年12月通過「太平洋黑鮪養護管理措施」,規定各國船隊太平洋黑鮪之總漁獲努力量應低於2002年至2004年間之水準,2010年進一步修正該措施,要求削減對幼魚(0至3歲)努力量至低於前述水準(我國漁船所捕均為大型成魚)。2013年再通過幼魚(0至3歲、30公斤以下)漁獲量減少15%,並取消原對家計型漁業及韓國之豁免,我國向來支持及配合WCPFC前述措施,並率先對我國黑鮪漁業自主採取黑鮪漁獲證明書(CDS)及綁繫標籤(tag)等嚴格管理措施,以確保資源永續利用。創造保育與產業永續經營之雙贏局面
漁業署最後表示,太平洋北方黑鮪洄游路徑涵括北太平洋,因此資源之保育管理須由相關國家在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架構下共同合作保育管理該魚種。我國已配合WCPFC及IATTC等組織強化執行黑鮪養護管理措施,以對資源恢復有所貢獻。未來唯有持續與相關國際漁業管理組織合作進行有效管理,資源方得永續利用,亦可保障我國從事該漁業的漁民可永續經營。
聯絡人:漁業署副署長 蔡日耀
手 機:0935-740-249
E-MAIL:tzuyaw@ms1.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