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漁業發展基金獎勵優良漁業出版品活動即日起開跑!
- 發佈日期
- 10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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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4
轉載農委會新聞稿
為鼓勵出版事業機構、團體及個人出版優良漁業出版品,讓國人認識不同面向漁業文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訂定「漁業發展基金獎勵優良漁業出版品要點」,依出版品性質分為「持續發行的連續性平面」、「單一之平面書籍或套書」、「網際網路或電子類」等三類獎項,獲評選作品,將可依級別頒給獎勵金,本(103)年度自10月20日起至11月28日止,受理漁業相關出版品提出之申請。
傳播漁業新知,傳承漁業文化
農委會表示,臺灣周邊海域棲地複雜多樣,漁業產業發展歷史遠遠超過一百年,激盪出豐富且多元漁業文化。隨著時代演進,資訊傳遞日新月異,然出版品在傳播新知及傳承文化地位始終不可抹滅,為了獎勵出版者發行優良漁業出版品,凡屬我國經合法登記之出版事業機構、學術團體、社會團體或農漁民(業)團體或我國國民,所出版漁業相關,含括專業書籍、休閒旅遊,漫畫、小說及網路出版品等,皆可依要點規定提出申請。評審小組依三項類別進行審查,「持續發行的連續性平面」及「單一之平面書籍或套書」出版品等二類,經評為第一等級者,可獲頒獎勵金新臺幣30萬元;「網際網路或電子類」經評為最優良者,獎勵金新台幣25萬元,總計8項獎項總獎勵金額達180萬元。
10月20日開始受理申請,請把握機會踴躍投件
農委會指出,近3年獲獎優良漁業出版品,包括期刊、圖鑑、海上休閒、魚食文化及小說等作品類型,計16件,本年度活動受理申請日期為10月20日至11月28日止,出版品需為102年11月至103年10月期間出版,可至本會漁業署網站(http:// www.fa.gov.tw/漁業法令/行政規則/漁業目/漁業發展基金獎勵優良漁業出版品作業要點),下載填寫相關文件,鼓勵團體與個人共襄盛舉,共同為臺灣與全球漁業,留下珍貴紀錄。
聯絡人: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
電 話:02-33436011
手 機:0935-74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