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公告鰻魚養殖場檢測結果,並督導縣府依法處置
- 發佈日期
- 104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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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桃園市衛生局檢驗的明泉國際公司之加工鰻製品檢出孔雀綠及查扣一案,漁業署表示依分工查明源頭養殖場係雲林縣口湖鄉之謝姓養殖場,且經雲林縣政府採樣6口魚塭之養殖鰻魚送驗,檢驗結果已出爐,其中2口魚塭檢出還原型孔雀綠,均為5.9ppb。
問題鰻魚已移動管制並依法處置及輔導
漁業署說明,本案因6口魚塭中有2口魚塭之鰻魚遭檢出還原型孔雀綠,為維護產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本案雲林縣政府依消費者保護法已針對謝姓養殖場進行全場移動管制措施,避免鰻魚流入市面,並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予以裁處。
漁業署最後重申,未來該署仍將持續加強及落實上市前水產品產地監測工作,以及對違規用藥養殖場稽查與依法裁罰等,俾作好產業輔導源頭管理工作。
聯絡人:副署長黃鴻燕
手 機:0920-08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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