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訪視小琉球地區暨參加屏東地區漁業界座談會活動
- 發佈日期
- 10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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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上午訪視屏東小琉球,先前往漁福漁港與琉球當地小朋友進行魚苗放流,再前往碧雲寺、三隆宮參拜祈福,中午前往琉球區漁會與屏東地區漁業界人士進行座談並餐敘。除指示行政院農委會持續推動各項養護管理措施,促進漁業永續發展外,並強調,政府針對臺菲重疊海域已進行常態性護漁,充分展現政府保護漁民、捍衛海疆的決心。
總統對於屏東琉球漁業資源保育有成給予肯定,在琉球區漁會、行政院農委會的努力之下,推動保育區、禁漁區、魚苗放流等各項養護管理措施。最值得一提的是,小琉球在3年前推動3浬海域內全面禁止使用刺網作業,實施後,包括綠蠵龜及各式各樣珊瑚礁魚類都回來了,沿岸生態變得豐富多樣。總統也期望在各界的持續努力下,讓琉球地區成為永續漁業的示範地。
總統表示,臺灣與菲律賓專屬經濟海域(EEZ)重疊,102年5月9日我廣大興28號漁船,於我EEZ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造成琉球當地漁民死亡事件,政府史無前例傾全國之力,為我漁民討回公道,最後受害漁民家屬與菲方達成和解及賠償協議,菲國總統亦授權指派特使前來,向受害漁民家屬及我國人民致歉,獲得和平落幕的結果。
協商漁業協定方面,經臺菲召開多次漁業會談,達成海上執法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之共識,同時建立「海上執法緊急通報」與「漁船遭扣快速釋放」機制,最終促成雙方於本(11)月5日在臺北完成簽署「臺菲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這個協定是臺、菲關係幾10年來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總統發表「南海和平倡議」以來的第一個成果,更是我國尊重聯合國憲章與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的立場之最佳實踐。
總統進一步說明,目前政府的護漁措施,漁船在我國專屬經濟海域作業範圍,且在不進入菲國領海的原則下,政府一定全力護漁。總統並特別責成國防部及海巡署,於本月21日在高雄左營外海舉行聯合護漁演訓,讓漁民充分了解政府護漁的決心並已作好充分的準備。總統同時表示秉持「護漁不護短」原則,我漁船如進入菲國島嶼12浬內作業遭菲方扣捕,除須面臨菲國處分外,返臺後政府亦將依違反相關規定核處。因此呼籲我漁船切勿進入菲國主張的領海,或非屬臺菲重疊EEZ的菲國EEZ作業,以免遭扣受罰。
總統最後強調,讓漁民安心出海捕魚是政府的責任,因此政府除持續擴充巡護能量外,後續將持續與菲律賓諮商有關臺菲重疊海域漁船作業相關安排,確保我漁民在臺菲海域作業之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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