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PFC第十二屆年會各國協商保育新規範-強化中西太平洋正鰹等鮪魚保育
- 發佈日期
- 10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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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PFC 12屆年會通過正鰹及熱帶鮪管理措施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 第12屆年會會議於今(2015)年12月8日順利落幕,大會通過正鰹目標參考點措施,希望產卵群生物量維持在沒有漁業時50%的高目標水準;並順延原四年期(2014至2017年)大目鮪、黃鰭鮪及鰹魚熱帶鮪魚養護管理措施,明(2016)年圍網漁業持續禁止使用人工聚魚器(FAD) 4個月,延繩釣漁船大目鮪漁獲限額則續依去(2014)年措施規定,漁獲限額為10,481公噸;另通過強化繳交南太平洋漁獲組成資料,以及更新遵從監控機制措施,強化監控各船籍國漁船遵守各管理措施的情形。此外大會並通過北太平洋北緯23度以北的小型延繩釣漁船,需擇一選用避鳥繩、夜間投繩、支繩加重、避鳥廉等避忌措施,以保育海鳥等。
我國積極參加會議致力該等全球高度關切鮪魚的資源養護
漁業署表示,WCPFC管理中西太平洋之鮪魚、旗魚、鰹魚等高度洄游魚類資源,本次第12屆年會係於12月3日至8日在印尼峇里島召開5天會議,出席國家計有我國、美國、歐盟、日本、韓國、中國、印尼、菲律賓及太平洋島國等26個會員國出席,總計約近600人參加。我國由該署黃鴻燕副署長率團,代表團成員包括外交部、漁業署、漁業資源與國際海洋法專家學者、及遠洋鮪漁業等相關產業公會之代表出席。中西太平洋去(2014)年鮪旗魚類產量已達歷史最高點286萬公噸,是全球鰹、鮪類產量最多的海域,約佔全球年產量478萬噸的六成,鮪魚產出的利益相當可觀,尤其中西太平洋正鰹產量亦達歷史最高點195萬,是多數太平洋島國的重要經濟來源,因此本次通過正鰹的目標參考點,希望產卵群生物量維持在沒有漁業時50%的高水準,作為管理該資源理想的高目標,確保資源永續利用。我團全程參與會議討論,主張應減少以經濟利益之考量,而以永續為目標諮商相關資源養護管理措施,並支持通過強化繳交南太平洋漁獲組成資料、強化遵從監控機制、2017年1月以前執行北太平洋北緯23度以北小型(漁船全長24公尺以下)延繩釣漁船避免意外捕獲海鳥等措施。
鮪魚減量措施經過5年以上連續協商折衝
漁業署指出,近年來因大目鮪資源惡化,WCPFC會員國自2011年起開始協商,期有一更有效養護與管理措施,2013年通過熱帶鮪魚養護管理之四年期措施,由減少圍網漁船使用人工聚魚器(FAD)及延繩釣漁船大目鮪漁獲限額方式,來降低漁獲壓力,然因圍網作業水域大多在島國專屬經濟水域(EEZ)內,限制FAD的使用將影響其經濟收入,太平洋發展中小島國認為每艘圍網漁船增加禁止使用FAD 1個月,需補償其不合比例負擔的損失1,500萬美元,該等議題於去(2014)年年會協商未果,故2015年繼續協商強化措施的方案。
本次年會島國提出主張禁止延繩釣船海上轉載、在圍網船禁用FAD期間延繩釣漁船禁止公海作業、VMS故障不得手動回報需立即進港、大幅增加觀察員涵蓋率等要求,惟因該等措施實務上對大目鮪資源恢復有限,反觀對圍網措施並沒有提出再減少使用FAD之方案,無法實際幫助降低漁獲壓力,因此本屆年會遠洋漁業國(含我國),原希望增加延繩釣船部分管理措施以換取圍船船減少使用FAD次數,減緩大目鮪漁獲壓力,但雙方立場差異甚大,協商討論過程冗長且激烈,最後達成順延原措施,圍網漁船明(2016)年維持禁用FAD 4個月,另維持原4年期延繩釣船大目鮪漁獲量限額的措施,2016年維持2015年已減5%的數量,2017年達到減量10%,因此我國限額明(2016)年仍為10,481公噸,至2017年減至9,675公噸。
本次大會特別強調漁獲資料透明化及海鳥避忌措施
漁業署表示,在其他資源保育及管理議題方面,因南太平洋長鰭鮪為島國期待發展之漁業,受到太平洋島國關注,該資源雖仍在健康狀況下,WCPFC仍於2005年通過限制南緯20度以南捕長鰭鮪船數,惟近年來作業漁船急遽增加,為加強監控遵守該措施的情形及收集資源評估所需漁獲資料,本次大會通過繳交長鰭鮪船每年各主要漁獲種類漁獲量,並追溯自2006年起的歷史資料。又海鳥混獲議題長期受到關注,本次會議通過北太平洋北緯23度以北小型延繩釣船,必需強制性擇一選用避鳥繩、夜間投繩、支繩加重、支繩加重含避鳥廉等措施,並自2017年1月以前實施,以減少混獲海鳥的情形。
通過之各項決議轉化國內法施行
漁業署最後表示,本屆會議通過之養護管理措施,該署將儘速轉化為國內法規,要求漁民確實遵守外,並將與相關產業團體及業者協調,調整相關作業型態或漁獲配額,以因應明年度圍網、延繩釣的限量措施、繳交南太平洋長鰭鮪漁獲資料、及將來北太平洋小型延繩釣船開始執行之避鳥措施,另因未來管理將更透明化,並更嚴格檢視漁船或船籍國遵守各項養護管理措施的情形,漁船沒有繳交資料者將容易被檢出違規外,更連帶影響政府被認為沒有確保漁船遵守WCPFC的規範,違規漁船及其船籍國將因而遭到處罰或制裁。因此該署將強化執法,落實國際漁業組織相關之養護管理措施。
聯絡人: 黃鴻燕 副署長
手 機: 0920-0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