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新北市政府及漁會積極協助德翔臺北貨輪擱淺事件受損害漁民辦理求償事宜
- 發佈日期
- 10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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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翔臺北貨輪擱淺事故後,油污擴散造成漁船、漁具受污染、漁民無法作業等損失,為取得船東與漁民就損失求償證據認定之共識,方便漁民舉證及進行後續求償事宜,漁業署、新北市政府、金山區漁會、德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等機關團體特組成專案小組,迄今已召開4次會議進行溝通協調,另專案小組5月2日將就6艘漁船受污損害賠償金額與船東進行協調,後續規劃3場漁民損失求償說明會,適時再透過漁會宣導漁民參加。
漁業署表示,就漁船、漁具遭污染等直接損失部分,因有確實物證,漁業署已請新北市政府及漁會協助漁民向德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之公證單位提出受損勘驗,並造冊向船東求償。截至4月28日止,已有32艘漁船由德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之公證單位完成受損會勘及採樣作業,以辦理後續理賠事宜,專案小組5月2日將就其中已完成樣本化驗之6艘漁船受污損害賠償金額與船東進行協調。
漁業署說明,至漁民無法作業等間接損失部分,因無實體物證,漁會委託學者辦理前述間接損失之調查評估與相關資料蒐集工作,據以辦理後續求償事宜。
漁業署呼籲,此次貨輪擱淺事故後,有漁船、漁具遭油污染直接損失的漁民,請儘速向漁會提出登記,俾利漁會協助向德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之公證單位提出受損勘驗,並造冊向船東求償。另專案小組規劃3場漁民損失求償說明會,適時再透過漁會宣導漁民參加。
聯絡人:黃鴻燕副署長
電 話:0920-0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