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疫期間漁船從事不法將從重撤銷漁業證照
- 發佈日期
- 110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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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疫期間漁船從事不法將從重撤銷漁業證照
發布日期:2021-07-21
昨(20)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於臺南外海查獲「祥○」漁船,載運8名外國籍人士,其中6名人員經檢驗確診COVID-19。該漁船在全民防疫期間,不法載運外國籍人士已違反漁業法相關規定,漁業署將對該漁船船主及船長從重處理撤銷漁業執照,及船長執業證書處分。
漁業署表示,類此案件對國內COVID-19疫情形成防疫破口,嚴重危害國人健康安全,漁業署將依相關事證,對漁船船主及船員給予最嚴厲撤銷證照之漁政處分。涉及偷渡之刑事責任部分,將配合地檢署及海巡機關調查違法事證。
漁業署再次強調,國際COVID-19 疫情嚴峻,DELTA病毒肆虐,全體國人應上下一體、齊心抗疫,請漁船船主及船長於海上作業時,切勿與不明船舶靠泊、接觸、載運不明人士及貨品,亦不得從事不法之走私、偷渡行為,落實全民共同抗疫,將疫情阻絕於境外。
聯絡人:王正芳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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