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風破浪 幸福啟航 - 獎勵畢業生上漁船計畫歡迎有志青年報名參加!
- 發佈日期
- 10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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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培育我國遠洋漁業優良漁船幹部人才,漁業署本(107)年度賡續推動「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結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提供6至10個名額,獎勵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畢結業生上遠洋漁船服務,每服務滿6個月可申請新臺幣50萬元獎勵金,最多可連續請領3年,本年度計畫即將於6月15日開始受理報名!
漁業署說明,本計畫獎勵對象,以未曾領有漁船船員手冊且擁有以下專業資格者為限:
(一)水產海事院校漁業、航海、輪機、電訊等相關科系畢業(此類資格者擁有優先媒合權)。
(二)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以上輪機、機械、電機、電工等科系畢業。
(三)海軍士官學校以上輪機科畢業。
(四)公共職訓中心訓練結業,領有冷凍空調裝修、車床工、鉗工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合格證書者。此外,為鼓勵傳統漁家子弟投入遠洋漁業,如已領有漁船船員手冊,符合下列情形者,也可報名:
(一)屬漁船船主或合夥經營漁船股東之二親等以內親屬,在長度未滿二十四公尺並航行作業於有限水域之漁船工作,無僱傭關係。
(二)畢(結)業未逾兩年,且其二等親以內直系血親曾領有漁船船員手冊。(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執行觀察員任務並出具證明文件。漁業署表示,後續將舉辦媒合大會,讓畢結業生能與遠洋漁業船公司面對面對談,以更暸解工作內容、薪資、福利及自身權益等資訊,選出心中理想的公司;也讓船公司能找到最適當的人才。經媒合成功者,將安排接受該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規劃的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及幹部船員訓練,以確保所有人在上漁船工作前,具備足夠的安全及專業知識。截至目前為止,漁業署「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結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已培育一等船長1名、一等船副4名、代理一等船長1名、一等船副兼話務員1名,以及三等船長1名,共8名現職幹部船員。
漁業署提醒,遠洋漁船屬於高技術、勞動密集之工作,歡迎學有專精且刻苦耐勞的有志青年加入遠洋漁業行列,請至漁業署網站(http://www.fa.gov.tw)查詢及下載報名表申請遞件,報名時間自6月15日起至7月14日止。一起來打造屬於自己的海洋版圖吧!
聯絡人:王正芳副署長
手 機:0937-89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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