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漁港法第七條規定:「漁港基本設施,由各級主管機關依據漁港計畫編列預算建設之」,並無得由民間興建之規定。至乙巨航業公司擬建貨運碼頭,非屬漁政機關主管業務,應由該公司逕洽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二)農漁字第二一五五八八一A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