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船員訓練因故退訓及退還訓練保證金申請
- 修改時間
- 110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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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應附文件 1.漁船船員訓練因故退訓及退還訓練保證金申請書。
2.因重大疾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傳染病或其他意外傷害,
經公立醫療機關診斷證明正本1份。
3.家庭發生重大事故,而無法繼續受訓,並提列相關事實證明正本1份。
4.訓練保證金收據正本,遺失時須填具切結書。
5.申請人指定之郵局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1份(未檢附,
保證金退還方式悉以國庫支票掛號處理)。審核流程 完成時間 7個工作天 申辦方式 ▲本人親自辦理。
▲或備齊相關文件逕寄農業部漁業署漁業人力組漁業訓練巡護科辦理。
(郵寄地址:80672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業務承辦人 王小姐 07-823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