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攜手合作 成就漁業人權新典範
- 發佈日期
- 11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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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美國更務實瞭解我國保障遠洋漁船外籍船員權益之成果,漁業署邀請美國勞工部副次長李希婭(Thea Lee)率團於1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來臺實地訪視及會談,觀察我國執行遠洋漁船勞動檢查情形並與產業團體、漁工組織、公民團體及農業部漁業署等各部會深入對談。經過這次交流,美方肯定我國在改善漁業人權方面之努力與成果,並希望在未來能持續跟臺灣合作,共同解決勞工權益問題與挑戰。
漁業署說明,已向美方表達我國持續努力改善外籍船員權益之立場,包含行政院於111年5月20日核定「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跨部會合作推動各具體作為,同時增聘漁業勞動檢查員執法人員,提高國內外漁業勞動檢查的覆蓋率,系統性的預防及處理發生遠洋漁業強迫勞動風險,另透過落實執法及行動計畫的執行,期進一步提高境外僱用外籍船員權益保障。
在漁業署安排下,美方於28日至高雄前鎮漁港實地訪視鮪延繩釣漁船勞動權益檢查情形,展現我國不止是以法令保障漁工權益,亦透過有效執法確保法令能夠落實,提醒及協助經營者體察過往沒注意到的疏漏和違失,讓不分國籍的漁業工作者,都能在良好、安全、有尊嚴的工作環境作業。
透過本次與產業團體、公民團體及漁業署等機關會談,美方高度肯定漁業署能在緊湊的行程中,安排不同面向的多元意見交流,瞭解臺灣在改善漁業人權方面之努力與成果,但也表示仍存在部分制度性的問題,諸如外籍漁工聘僱雙軌制、移工組織結社及協商權、仲介費等結構性問題,希望透過雙方未來持續對話,共同合作打擊強迫勞動及解決外籍漁船員權益所面臨之問題與挑戰。
漁業署最後表示,本次交流是臺美勞工權益合作的重要里程碑,雙方共享相同的人權及民主價值,臺灣與美方相互學習分享經驗與做法,未來將跨部會持續與美方就漁業勞動議題共同合作,讓我國在漁工權益保障制度能與國際接軌。
聯絡人:王正芳副署長
手 機:0937-894729臺美漁業人權交流雙邊會議與會人員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