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漁船船員訓練(89.02.23)
- 發佈日期
- 89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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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漁船船員訓練
近年來由於我國經濟發展迅速,陸上就業容易,致願意上漁船工作人員日漸減少,又由於我國遠洋漁船規模龐大,漁船船員不僅在數量上供不應求,在素質上亦不能配合漁業現代化的發展需要,且從業人口有明顯老化現象,加上漁事糾紛、海上事件時有發生,更使青年對上漁船工作產生疑慮,就我國漁業發展而言,「遠洋漁船員人力短缺及船員管理」實為亟待重
視的一項課題。農委會漁業署為鼓勵水產海事及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 結 )業生上漁船工作,由漁業發展基金會對前述學生上漁船工作者,提供每年壹百萬元,為期三年之獎勵金。又為提升漁船船員素質、防止漁船違規被扣、海上喋血及海難意外事故之發生,該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正巡迴各地積極辦理漁船員在職訓練,以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職司我國漁船船員訓練,該中心為輔導我國漁船船員提昇專業技能、維護漁民海上工作安全及配合國際公約要求,八十八年計辦理幹部船員訓練班等十七種訓練班次,計一五○期,結訓學員三、○二○人。其訓練業務重點及實施成效分述如下:
一、幹部船員訓練:
(一)幹部船員訓練班:為因應我國漁業發展之需要,培植漁船幹部船員,提升漁船船員素質,改進漁業技術,並輔導漁民早日取得漁船幹部執業證書,辦理本訓練班以補充漁業人力。同時為防止漁船海上喋血、海事糾紛及違規被扣等事件之發生,並對漁業法規、國際海洋法規、領導統御等加強宣導。另為加強為漁民服務,配合各地區沿近海漁民需求,於基隆、澎湖等地區辦理本訓練班,以便利當地沿近海漁民就近參加訓練,並於結訓後輔導取得丁種漁船幹部船員
執業證書。八十八年已完成訓練十四期,訓練人數四五六人。
(二)現職漁船幹部船員訓練班:為協助漁民解決海上作業遭遇緊急傷病、防止海難、違規被扣及海上事件,全面調訓高雄市現職漁船幹部船員實施為期一天講習,以強化幹部船員之國內外漁業法規、海難分析及海事報告製作、領導統御、海上緊急醫療救護等知識。八十八年內已完成訓練二十九期,結訓人數五四六人。二、電信人員訓練:
(一)普通值機員訓練班:國際海事組織(IMO)公佈自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起要求全球所有船舶( 包括三○○總噸以上船舶及四十五公尺以上漁船 )之船上通信設備須符合「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規定標準,且船上電信人員須持有GMDSS普通值機員(GOC)證書,該中心自八十七年二月十六日即招訓持有漁船報務員或一級話務員執業証書者辦理普通值機員訓練班,八十八年計辦理十五期,結訓人數一四九人。其中,為配合魷釣漁船返港之訓練需求,自八十八年九月起,特別利用夜間及休假日,增辦該班次之夜間訓練二期,結訓人數三○人。(二)漁船一、二級話務員訓練班:為配合漁船海上作業輔導管理措施之實施,保障漁船通信及作業安全,減少海難意外事故發生,維護漁區秩序,並培植遠洋及沿近海漁船話務專業人才,辦理本項訓練班。八十八年計完成一級話務員訓練班十期,結訓人數二五一人,二級話務員訓練班六期,結訓人數一二九人。同時該中心為輔導已安裝無線電話台之沿近海作業漁船,順利向電信單位申請無線電話台以取得電信執照,另擇期分別赴基隆、台中、金門、蘇澳、頭城、台東等地區辦理二級話務員訓練,預計訓練二○○人。
三、漁船船員求生滅火訓練:
為提高漁民海難應變能力,維護漁民海上工作人命安全,國際海事組織在「一九七七年漁船安全國際公約」及「一九九五年漁船船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要求所有在海上工作之漁船員均須接受求生、滅火、急救及救生筏操練等專業訓練,該中心特別辦理本項訓練。同時為配合北部地區沿近海漁民需求,特在基隆地區辦理二期訓練,八十八年內計完成訓練四三期,結訓人數八七六人。四、其他專項訓練及代訓業務:
八十八年計辦理十一種訓練班,完成訓練三十三期,結訓學員六一三人。
漁業署表示,配合一九九五年漁船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之即將實施及我國漁業發展之需要,將繼續加強我國漁船幹部船員之海上航行安全、操船及漁撈作業技術、漁航及輪機自動控制技術、領導統御、國際海洋法規、漁業法令、海難防範等訓練,以及加強普通船員之一般基本漁撈與海上求生滅火技術之訓練,提升我漁船船員素質,補充漁業人力及防
止海上事件之發生與維護漁船船員海上人命安全,同時歡迎有志於從事海洋漁業工作之青年朋友踴躍參加該中心所辦理之各項漁船船員專業訓練。遠洋漁業開發中心電話:(0七)八二一四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