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船員訓練誤繳、溢繳、退件、未報到退還訓練保證金申請
- 修改時間
- 109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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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應附文件 1.漁船船員訓練誤繳、溢繳、退件、未報到退還訓練保證金申請書。
2.金融機構出具之匯款收執聯正本或匯款證明。
3.申請人指定之郵局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1份(未檢附,
保證金退還方式悉以國庫支票掛號處理)。審核流程 完成時間 7個工作天 申辦方式 ▲本人親自辦理。
▲或備齊相關文件逕寄農業部漁業署漁業人力組漁業訓練巡護科辦理。
(郵寄地址:80672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業務承辦人 王小姐 07-8239626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