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呼籲勿隨意食用河魨,以免中毒危及生命安全(90.04.18)
- 發佈日期
- 90年04月18日
- 點閱率
- 1053
中華民國 九十年四月十八日
漁業署呼籲勿隨意食用河魨,以免中毒危及生命安全
漁業署表示,昨(四月十七日)日下午七時左右,基隆籍漁船源發八十六號在雲林外海作業,包括台灣籍船長及五名大陸船員等六人食用河魨中毒,經國家搜救中心指派嘉義空軍救護隊直昇機前往救援,將六名中毒船員送往醫院救治中,目前船長吳義明及另一大陸船員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情況較為嚴重。
漁業署說,台灣週邊海域所產河魨約三十餘種,民眾及漁民接觸河魨機會頗多,三十餘種河魨中,除了黑鯖河魨及白鯖河魨無毒外,其他種類均含有不同程度之毒性。也就是說台灣產河魨有毒種佔絕大多數。鑒於過去民眾食用河魨或香魚片中毒事件時有所聞,嚴重者甚至喪命,因此政府規定僅無毒之黑鯖河魨及白鯖河魨可由縣(市)政府專案指定或核准漁民直接供應出口或加工業者做成香魚片,並規定香魚片需留尾巴供辨識,其他種類河魨一律禁止使用。
此外,鑒於漁民、魚販、加工業者對河魨辨識不足,漁民或民眾因不知河魨有毒而誤食是造成中毒之原因,漁業署為防止該河魨中毒事件,特委託河魨專家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黃登福教授,將台灣產河魨種類、毒性、中毒症狀、治療等知識,撰述成「認識台灣常見河魨」宣導手冊及宣導海報,並將該手冊及海報函送各縣市政府轉發所轄衛生單位、鄉鎮公所、區漁會、魚市場張貼宣導,以及業務有關人員使用。同時將該手冊資料一併布建於該署網站(www.fa.gov.tw),供各界查詢。
漁業署再次呼籲,在無法辨識河魨是否有毒情況下,勿食用河魨,以免造成中毒,危及生命安全。
承辦人:漁政組加工及運銷科科長胡其湘
電 話:3343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