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資源永續,合理利用無須排斥(91.05.03)
- 發佈日期
- 91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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鯊魚資源永續,合理利用無須排斥
WILDAID野生救援組織於五月三日下午舉行「二○○二攜手保鯊魚」活動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接獲多起漁民電話反映,表示該記者會所強調漁民利用鯊魚時只割魚鰭而丟棄魚體之浪費行為,與台灣地區鯊魚多為全魚利用的事實不符。日前漁業署已舉行「台灣鯊魚之保育管理」記者會,為社會大眾說明台灣鯊魚漁業之現況及相關管理措施。漁業署表示,鯊魚為一種世界重要的漁業資源,分佈於全球各海洋,廣泛地為世界各國所利用,它同時也是我國漁民及民眾傳統經濟利用魚種。全世界每年捕獲鯊魚約八十萬公噸,其中台灣漁船每年所捕獲鯊魚數量約在三萬至五萬公噸間,價值超過新臺幣十億元,產量佔世界鯊魚總產量的七%,生產規模為世界第五位,鯊魚對於國內動物性蛋白質及糧食之供應、漁民生計及漁村經濟等具有很大的貢獻。有鑒於鯊魚之保育近年來已成為許多國際保育組織關注的焦點。為因應此種趨勢,政府已持續加強對鯊魚資源之管理與各項研究。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目前保育組織關心的焦點,在大型鯊魚如鯨鯊、大白鯊及象鯊等保護,以及部分漁船捕獲鯊魚只割取魚鰭而丟棄魚身之行為。其中在大型鯊魚保護方面,漁業署已成立「鯊魚資源管理工作小組」。並對較常在台灣附近海域出現的鯨鯊進行管理。農委會已於九十年七月公告實施「鯨鯊漁獲通報制度」,藉以統計鯨鯊漁獲數量及相關生態資料,並預定於今年七月起將開始實施「鯨鯊漁獲總量管制」限制鯨鯊捕獲量;而在進行鯨鯊資源漁業管理的同時,政府也加強對鯨鯊生態研究,漁業署並委託國立海洋大學分別於今年四月間在宜蘭及台東外海對兩尾鯨鯊裝置衛星追蹤器後予以標識放流,藉以瞭解其洄游路徑,透過管理及研究同步進行下,使鯨鯊管理成為鯊魚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的良好範例。
另在保育團體所指責之割鰭棄身行為方面,由於我國對於鯊魚之加工利用相當徹底,因此台灣地區漁民對於所捕獲的鯊魚多為全魚利用,割鰭棄身大都只發生在其他不會利用鯊魚的國家或部分遠洋漁船,目前全世界的遠洋鯊魚漁業,普遍都有割鰭棄身的行為,它是全球性的問題。尤其開發中國家沿近海漁業因無足夠冷凍保存設備及技術,鯊魚鰭只要曬乾即可保存,且價值較高,以致無法對鯊魚全魚利用。為改善這問題,漁業署已印製常見混獲之鯊魚辨識墊板,增進漁民對鯊魚之認識,並透過遠洋漁業各公會向業者宣導對混獲之鯊魚,要採取全魚利用,不要有割鰭棄身之行為,以避免資源之浪費。
漁業署表示,鯊魚資源跟其他的海洋魚類一樣,都是具有再生能力,只要運用得宜,將可源源不絕提供人類所需,鯊魚的種類超過三百八十種,而且根據科學調查結果,大部分為漁業所利用的鯊魚資源還能維持在一定資源水準,可提供人類繼續加以利用,只有少部分族群較少的鯊魚,必需予以適當的保護及管理。台灣雖然是個利用鯊魚的國家,但政府願意配合整個國際漁業管理趨勢,對鯊魚資源的管理更加用心,漁業署也強調目前並沒有任何一種鯊魚是國際保育的物種,因此漁民捕捉鯊魚以及民眾食用,都是合法的行為,為維護漁業正常的經營,在此也呼籲民眾對於我國漁民合法捕撈及完全利用的鯊魚不要排斥,並希望漁民朋友能配合政府的管理措施,透過各界的努力,以期達到維護鯊魚資源永續、並能兼顧漁民及消費者利益,達到不浪費漁業資源、又不趕盡殺絕的生態平衡。
聯 絡 人:漁業署養殖沿近海漁業組 林宗善
電 話:(○二)三三四三六一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