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與台經院共同辦理沿近海漁業永續經營研討會(94.05.10)
- 發佈日期
- 9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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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漁業署與台經院共同辦理沿近海漁業永續經營研討會漁業署訂本(5)月11日在遠洋漁業開發中心辦理沿近海漁業永續經營研討會,以回應近來拖網業者之訴求。漁業署表示,拖網漁船50噸以上禁止進入距岸12浬內作業,50噸以下禁止進入距岸3浬內作業之規定,除為保育近海漁業資源外,也是作業秩序規劃,使大船、小船、漁筏各有作業海域,讓沿岸小船、主漁筏漁民亦能維持生計。
漁業署同時表示,我國沿近海漁業種類繁多,有網具類之定置網、刺網、中小型拖網、(魚青)(魚參)圍網、火誘網,釣具類之延繩釣、曳繩釣、一支釣,還有捕撈魚苗,食物鏈底層之(魚勿)鱙漁業。使用之工具有大船、小船、舢舨及漁筏。另一方面漁業資源屬公共有限財產,除漁民外,一般民眾也在利用漁業資源,如賞鯨、海釣,並提供消費者衛生安全高品質之魚貨,與民眾福祉關係密切。漁業署為檢視過去採行措施之良窳,與台灣經濟研究院合辦一系列研討會,邀集產業界代表、學者專家及官員共同研商,尋求產業定位與共識,以供擬定政策參考。沿近海漁業永續經營-網具類漁業經營管理之探討為第二場。本次研討會討論主題有:
1.如何調整沿近海網具類漁業經營規模。
(1)如何建立漁船筏退出漁業經營時,業者彼此間之補償機制。
(2)政府收購漁船筏合理價位之探討。
(3)輔導網具類漁船轉型經營其他非限制限制性漁業種類之可能性及漁民接受度。2.如何訂定保育與漁業經營兼顧之網具類漁業管理規範。
(1)各縣市政府公告訂定相同漁業種類之管理規範時,有無律訂一致標準之探討。
(2)拖網漁業禁漁區、禁漁期及網目限制等管理規範之探討。
(3)刺網漁業禁漁區、禁漁期、網目限制及網具規格等管理規範之探討。
(4)扒網等燈火漁業燈光強度、禁漁區、禁漁期及網目限制等管理規範之探討。
(5) (魚勿)鱙漁業總漁獲量及禁漁期之探討。3.如何建立沿近海漁業責任制體系,提昇漁獲統計資料之正確性。
(1)如何強化漁獲作業資料自主回報體系。
(2)如何導引沿近海漁獲場外交易資料,回歸漁獲統計體系。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收購漁船已實施多年,執行成果不盡理想,有必要重新檢討汰建制度,對於生計性小漁船予以考量,以逐年縮減漁船數量。希望本研討會能理出沿近海漁業之定位與未來發展方向,消彌不同漁業間之競合以開啟責任制漁業新頁,養護管理我國漁業資源,讓沿近海漁業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