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農業安全亮紅燈」(94.09.27)
- 發佈日期
- 9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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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回應「農業安全亮紅燈」
農委會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制度,建構水產品安全產銷體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養殖沿近海漁業組 組長 石聖龍貴報本(9)月27日刊載讀者杜宇敬先生投書「農業安全亮紅燈」乙文,認為國內未實施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及認證制度,應積極建構一套能與國際接軌的水產品衛生安全產銷管控制度與標準流程乙節,事實上,隨著消費者對漁產品衛生安全與品質日益重視,農
委會業參酌各國水產相關之衛生安全管理及認證體制,研擬優良水產養殖場認證制度,且已於93年度實施並積極推動是項工作,輔導養殖業者從環境選擇、養成管理、產品衛生規範等方面著手,加強養殖水產品品質衛生自主管控及產品責任,俾創造優質養殖漁業。優良水產養殖場認證過程,自初審、追蹤查核、複審等程序,每階段皆由國內專家學者查核把關,各項檢驗均採與歐盟同步之嚴格標準,業者取得優良水產養殖場認證標章後,仍需持續接受定期或不定期之各項檢驗及監測工作,以提供消費者衛生安全之水產品,目前已有128戶養殖場通過優良水產養殖場認證。
除前述認證工作外,另配合優良水產養殖場制度之推動,漁業署已初步建立電子化資訊管理及供應鏈追蹤系統,輔導養殖業者落實養殖管理及工作日誌紀錄之資訊化,目前正積極規劃將現有系統與農產品生產履歷制度銜接,本(94)年度優先選擇海鱺、台灣鯛及鰻魚等三種漁產品輔導建立示範性產銷履歷紀錄體系,為推動此三項魚種產銷履歷示範體系之建置,漁業署已邀請產、官、學、研等各界人士成立推動小組,協調解決制度建立時各系統銜接之問題,並組成工作團隊協助建立前述三項魚種生產標準化作業流程規範,未來將以示範模式為中心,輔導其他養殖業者納入漁產品產銷履歷體系,逐步推動「優質、健康、安全」食魚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