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辦理「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定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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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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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1101347372B號公告主 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辦理「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定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辦理驗證水產品之檢查或檢驗事項。
二、委託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辦理產銷履歷養殖水產品之檢驗事項。
三、本會101年8月9日農授漁字第1011341289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