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呼籲消費者審慎選購漁產品(95.07.12)
- 發佈日期
- 9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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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漁業署呼籲消費者審慎選購漁產品
為維護消費者之盛夏食魚安全,漁業署呼籲消費者注意選購生鮮安全漁產品,消費者該如何選購生鮮漁產品?漁業署表示,消費者可以藉由視覺、嗅覺、觸覺檢視魚貨之新鮮度、色澤、氣味、質地,以及是否有異味、肉質變硬等人工官能明辨鮮度,予以初步篩選新鮮的水產品。購買漁產品時,除了注意有效日期等標示外,亦應特別注意食品鮮度、外觀等,以防購買到不新鮮的漁產品。冷凍、冷藏漁產品應依規定置於冰箱內儲存。漁業署呼籲民眾冷凍食品一經解凍其新鮮度即已下降,請購買未解凍之漁產品。並免選購肉質顏色過於鮮豔粉嫩、具有怪味或不具彈性的魚肉,以維護個人的權益及家人的健康。
漁業署說明消費者除了選購生鮮魚貨之外,亦可選購標示及包裝完整,品質有保障之品牌漁產品,如CAS優良證明標章之漁產品等。倘若覺得魚貨品質有異常,無法辨識產品品質,亦可洽請當地衛生單位提供檢視服務,以因應消費者對漁產品衛生安全與品質的高標準要求。
另基於衛生考量呼籲消費者,漁產品應低溫冷藏以降低食品中毒菌繁殖速率、並利用水徹底清洗以除去食品中毒菌、漁產品食用前應將漁產品60℃持續l5分鐘充分加熱煮熟、已烹調的海鮮食品,應與生食品區隔生熟,以免二次污染、用於處理水產品的砧板、刀具及容器,除應確實清洗外,應區別生食或熟食用,並儘早食用,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健康。
漁業署已加強國內養殖水產品安全用藥管理,以強化漁產品上市前之衛生安全,並參酌各國水產相關之衛生安全管理及認證體制,實施優良水產養殖場認證制度,以提供「優質、健康、安全」水產品,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水產品。最後,漁業署特別呼籲業者勿使用不合法之添加物,而販售魚貨之賣場應加強魚貨原料品管工作,期確保國產水產品衛生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