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遷中央機關打先鋒,政府著眼漁業之永續發展(96.06.08)
- 發佈日期
- 9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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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南遷中央機關打先鋒,政府著眼漁業之永續發展
漁業署於6月8日表示,行政院日前核定該署南遷計畫,並要求該署於本(96)年10月底前遷至高雄遠洋漁業開發中心並掛牌運作,超過160位員工在高雄展開工作,另保留78人成立台北辦公區繼續服務北部地區漁民。另有關員工安置配套措施,針對南遷核心人力80人,行政院同意給予每員工每月房租及生活補助費2萬元,以3年為期。至於員工眷屬工作調任及子女就學部分,將由農委會及有關機關盡力協助。
漁業署說,針對前揭行政院核定該署南遷工作,該署正進行後續相關規劃及採購工作。至於該署北部原租辦公廳舍已與農委會其它單位協調,將原址撥出3樓層轉由林務局農林航空測量所承,
每年將可減省500萬元租金。漁業署表示,漁業是台灣重要產業,去年產值達859億元,漁民遍佈全國各沿海地區,而南部地區(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區)更是全台遠洋及養殖魚業重鎮,產值達620億元,佔全國總產值之72%,漁業署南遷展現政府重視漁業、促進南北均衡發展決心,也將提供更直接、迅速、貼近漁民需求的服務。因此,經漁業界及政府單位數年之蘊釀,民進黨、國民黨等朝野各黨派南部立法委員一致倡議後作出之決定。此外,該署之基層員工大部分均同意隨署南遷繼續在漁業崗位上盡一己之力。少部分因家庭因素確實無法南下者,將續安排於漁業署台北辦公區任職,繼續就近服務北台灣之漁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