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查獲日來發號非法海上船屋杜絕非法外籍船員僱用管道(97.09.04)
- 發佈日期
- 9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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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漁業署查獲日來發號非法海上船屋 杜絕非法外籍船員僱用管道
漁業署漁建二號漁業巡護船於 9月3日下午,在屏東琉球附近海域查獲非法海上船屋日來發號(CT3-4942,38.59噸),船上計有我國籍船長王曉嵐、船員王水田等2名,並載有46名外籍船員(已確認國籍者計菲律賓籍 3人、印尼籍37人、待確認6人),全案已由漁建二號漁業巡護船 2名漁政人員及4名海巡署司法警察人員,以及海巡署支援船艦於 97年9月4日凌晨5時押解返抵高雄港,目前海巡署人員正進行訊問並製作筆錄中。漁業署表示,近 2個月來陸續發生2起琉球籍和財發18號及泰億祥號漁船失聯,經查係遭船上所僱印尼籍船員挾持, 其中和財發18號漁船已於本(97)年7月12日發現於印尼峇里港海域,但船上設備、漁具均已被竊取,我國籍船長蘇文成下落不明;另外泰億祥號漁船於8月24日案發後,漁業署即洽請海巡署派遣2艘巡護船出海,依漁業署每15鐘提供之即時漁船船位前往搜尋,同時漁業署並請外交部協洽菲律賓、印尼及帛琉等國攔截。嗣於8月27日由帛琉巡邏船攔檢,發現船上有8名印尼船員,但我國籍李豐寶船長失蹤,目前已由海巡署所屬巡護一號巡護船將泰億祥號漁船及8名涉案印尼船員押解返國,預定9月4日返抵高雄港。進港後,全案將移由司法機關偵辦,由我方執行刑案管轄權。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經查該2艘漁船所僱用印尼漁工,皆為船主非法於海上向非法船屋接駁僱用,致在短短的2個月內造成2名台籍船長下落不明,造成受害船長家庭悲劇,以及船主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經追究其原因,係船主為降低成本而非法僱用素行不良外籍船員。
為防範我國籍漁船遭到外籍船員挾持或海上喋血事件,漁業署已自8月28日起執行「靖安專案」,先行派遣所屬漁建2號漁業巡護船出海取締非法海上船屋,並協調海巡署配合派遣4至8名具有司法警察身份人員隨船 ,依據漁業法及海巡法,共同出海執行海上巡護取締非法海上船屋,終於在9月3日下午4時許,於屏東琉球附近海域查獲日來發號非法海上船屋。
最後,漁業署再次呼籲,漁船作業需要船員,應循合法管道引進合法船員為優先,以避免發生類似事件,漁業署為避免我漁船僱用高風險之非法外籍船員,該署將協同海巡署持續派遣船艦取締非法海上船屋,同時移請檢調單位持續追查非法仲介,以杜絕非法外籍船員僱用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