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及基隆市政府辦理「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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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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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6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061335305號
主旨:公告本會委託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及基隆市政府辦理「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經營者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管理相關業務,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日生效。
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
二、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至第四款。
公告事項:
本會委託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及基隆市政府辦理漁船設籍於該縣市之經營者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管理相關業務如下:
一、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非我國籍船員僱用、轉僱或接續僱用之受理、核准及備查。
二、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定於經營者保證函核章事宜。
三、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定之非我國籍船員之解僱備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