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漁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漁業之資格」第二點第三款需具備水產學核畢業,或持有漁業主管機關或漁業學術機關認定在漁業上有利用價值之專著或發明為要件,規定至為明確,本案請依該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農漁字第九○一二○七○六一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