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水產品出口整體成長顯著,ECFA效益顯現
- 發佈日期
- 100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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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0年7月22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說明,針對本(22)日媒體報導,台灣水產品對外貿易順差大量減少,對中水產品貿易逆差急速擴大乙事,台灣漁產外銷以遠洋漁獲為主,近年受全球氣候變遷、國際漁業組織配額管理,以及95年國際大西洋鮪類保育委員會ICCAT制裁被迫減船161艘等因素影響,使得以外銷為主之遠洋漁獲大幅減少,雖使整體漁產量減少,但99年水產品出口金額仍達15.2億美元,較96年增加2.7億美元,100年1至6月出口金額則已達9億美元;至於水產品外銷大陸金額99年為6千萬美元,較96年增加2千萬美元,100年1至6月出口金額已高達6千5百萬美元,呈整體成長趨勢。
出口單價提升,以具競爭力商品為主流
漁業署表示,因全球配額限制我對全球出口水產品單價每公斤由95年1.96美元/公斤增加至99年2.66美元/公斤,較進口2.06美元價值為高,其中對大陸出口單價由95年0.96美元/公斤增加至每公斤3.88美元,遠較從大陸進口單價1.68美元為高,顯示現階段我水產品出口係以具競爭力之高價商品為主流。
97年5月起推動活魚運搬直航等政策,活石斑魚出口單價大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政府於97年5月30日核准第一艘活魚運搬船直航香港,較原本以空運外銷之成本大幅降低;99年3月19日更開放活魚運搬船直航大陸11處港口,較活魚運搬船直航香港,再以陸運轉銷大陸之成本再減少30%,運輸時間亦減少一半,存活率則提高5%,使外銷大陸的活石斑魚品質提升,銷售單價亦隨之提高。6月27日起再增加大陸4處直航港口,使國內活石斑魚池邊交易價格由96年250元/公斤,大幅上揚至目前376元/公斤,國內養殖漁民確實獲利。
兩岸貿易正常化,漁民及消費者雙贏
該署進一步表示,對中水產品貿易逆差擴大,須用過去受限兩岸關係以及走私猖獗,台灣透過正式貿易管道從大陸進口水產品數量不多。但自97年後,政府嚴格取締漁船非法走私及全面收購老舊漁船,使得漁船走私大陸漁獲情形大幅減少,兩岸水產品貿易回歸正常化致進口量浮現,惟大陸進口水產品依法繳交關稅及接受衛生檢查,對消費者安全更有保障,也維護漁民應有權益。
ECFA早收清單,漁民實質獲益
漁業署最後表示,在兩岸簽訂ECFA後,已有5項漁產品(其他活魚、其他生鮮魚、其他冷藏冷凍魚、其他凍魚片及生鮮甲魚蛋)列入優惠關稅早收清單。以活石斑魚為例,100年1月ECFA生效,我活石斑魚出口至大陸之關稅由10.5%降至5%,該等水產品本(100)年1至6月外銷大陸之出口成績均有進展,如活石斑魚外銷至大陸之出口值為新台幣15.5億元,已超越去年全年之13億元;其他秋刀魚、甲魚蛋等外銷至大陸之出口值大幅成長一倍餘,ECFA效益顯著,政府將積極協助漁民拓展大陸市場,以增加漁民收益。
聯絡人:蔡日耀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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