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6月8日世界海洋日 籲請國人一同愛護海洋、關心海洋
- 發佈日期
- 101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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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聯合國所訂每年6月8日為世界海洋日,呼籲國人一同愛護海洋,關心海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於本(2012)年6月8日上午假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樓國際會議中心,以海洋保護區為主軸,共同舉辦「2012年世界海洋日」慶祝典禮。典禮當天,吳副總統親自把海洋保護區分類標誌授證予數位海洋大學之年輕學子,以象徵我國守護海洋之傳承意義。
慶祝典禮以海洋保護區為主軸,發表我國海洋保護區分類系統
漁業署表示,目前我國的「海洋保護區」,主要是依據漁業法、國家公園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發展觀光條例等相關法律所劃設,針對不同海域特色,其限制強度不盡相同,此次慶祝典禮將以「海洋保護區」為主題,典禮中將發表我國「海洋保護區」保護等級之3組分類標誌(如附件):
一、第1類為「禁止進入或影響」:係指僅在科學研究、監測或復育之目的下,經主管機關許可,始得進入;或雖允許進入,惟禁止任何會影響或破壞該海域生態系、文化資產或自然景觀之行為,例如我國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之海域生態保護區等。
二、第2類為「禁止採捕」:係指全面禁止對自然資源或文化資產之採捕(開發)利用行為,例如我國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之海域特別景觀區等。
三、第3類為「分區多功能使用」:係指在永續利用前提下,限制某些採捕(開發)利用行 為,惟仍容許某些程度的利用生態資源行為,例如我國各地漁具、漁法及特定漁業之禁漁區等。呼籲國人共同愛護海洋、關心海洋
臺灣四面環海,海洋生態與資源豐富多樣,並擁有全世界少見的海洋生物多樣性型態;此外,優良的海洋地理條件與多樣性生態環境,也造就了臺灣多元的漁業經營型態。政府深刻體認到只有關心海洋、愛護海洋,才能讓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並持續享受海洋所帶來的恩澤,呼籲國人一起努力,共同愛護這片美麗的海洋。聯絡人:漁業署 副署長 蔡日耀
電 話:02-33436011
手 機:0935-740249
E-mail:tzuyaw@ms1.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