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警組織加入打擊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UU)漁業活動
- 發佈日期
- 102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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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導,總部位於法國里昂的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宣佈將展開行動,掃蕩非法捕魚活動(IUU)。漁業署呼籲我國漁民務必遵守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的規定及國內相關法規,以免因涉及IUU漁業活動遭到處罰。
IUU漁業活動之危害
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UU)漁業活動對台灣和其他國際社會成員係一重大問題,不論在國家管轄水域或公海水域,所有海洋漁業皆可能發生IUU漁捕問題。IUU漁業活動減損海洋漁業資源管理措施的效力,造成短期和長期社會經濟損失,並對糧食安全和環境保護帶來負面衝擊。
國際漁業組織打擊IUU漁業活動
2001年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制定預防、制止和消除IUU漁業活動之國際行動計畫(IPOA-IUU),要求各國應擬訂計畫以預防、制止和消除IUU漁業活動。此外,各洋區所屬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均建立IUU漁船提報程序,並要求組織會員對於IUU漁船採取有效的嚴厲制裁措施,並剝奪違法者從此類漁捕活動所獲得的利益。
主要市場國立法防堵IUU漁獲物銷往其市場
歐盟自2010年1月1日起實施IUU法規,要求所有輸銷歐盟漁獲物皆須經船旗國核發完整的生產證明,此外對於港口國檢查、IUU漁船認定、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會員國義務、不合作第三國等均於其法規內訂定管控機制,以防堵 IUU水產品不流入歐盟境內或出口市場。美國於2007年通過麥格森-史帝芬漁業養護與管理再授權法(MSFA),規定美國商務部應蒐集漁船從事IUU資訊,每2年向國會提出報告,認定有漁船從事IUU之國家,之後與該等國家協商,倘無改善,可建議美國總統限制其漁獲物進口。美國於2013年初認定哥倫比亞、厄瓜多、迦納、義大利、墨西哥、巴拿馬、南韓、西班牙、坦尚尼亞和委內瑞拉等10個國家的漁船在2011或2012年涉及從事IUU漁撈活動。
我國內已採取多項漁業管理措施,以達資源永續利用目標
我國為促使遠洋作業漁船遵守漁業資源養護管理措施的義務,展現打擊IUU漁業活動之决心,我國內近年陸續已採取「漁獲速(回)報機制」、「輔導漁民裝設漁船監控系統(VMS)」、「派遣觀察員」、「建立漁船白名單」、「推動延繩釣漁業混獲忌避措施」、「實施漁獲配額分配」、「限制漁捕區域」、「漁船登檢巡護計畫」、「漁獲證明文件制度」...等等措施防制違規作業情事,打擊IUU漁業活動已是國際漁業管理的趨勢,國際刑警組織宣布加入打擊IUU漁業活動將有利於強化全球性的合作調查, 漁業署將持續強化遠洋漁船管理措施,並與國際組織合作打擊IUU漁業活動,以促進永續利用海洋漁業資源之目標。
聯絡人: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
手 機:0935-740249
E-MAIL:tzuyaw@ms1.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