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4)日我被日、越扣留及監視2漁船,均已分別獲釋或返航
- 發佈日期
- 102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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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5月14日發生琉球籍龍旺利97號漁船遭越南公務船追逐及高雄籍正昌發2號漁船被日本扣押二案,漁業署表示,龍旺利97號漁船係遭4艘越南公務船以望遠鏡查看船名及船身編號,未實施登檢,「龍」船已安全駛離並持續向臺灣方向航行。至於正昌發2號漁船進入日本經濟海域遭日方公務船扣押部分,經船主家屬繳交擔保金後,日方已於14日下午1時49分人船獲釋。
日本已加強取締工作,漁民勿越區作業以避免遭日方取締
漁業署說明,我國與日本於今(102)年4月10日簽署臺日漁業協議後,據悉日方因琉球漁民要求已增派5至10艘取締船,將在臺日重疊經濟水域暫定執法線外近日本側水域及該協議適用海域外之水域加強取締工作,該署再次呼籲,漁民在海上作業務必遵守協議及我暫定執法線之作業規定,避免因越區而遭日方取締。
海上如遇他國籍公務船,應立即通報海巡署或漁業通訊電臺
漁業署最後表示,漁民在海上作業或航行如遭遇他國籍公務船監視、警告、驅離或緊追等狀況時,應立即通報海巡署撥打118專線或漁業通訊電台,以利通報各相關機關據以迅速處理。
聯絡人:漁業署 副署長 蔡日耀
手 機:0935-740249
E-mail :tzuyaw@ms1.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