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斑產業利多,首批石斑魚用餌料降稅進口
- 發佈日期
- 10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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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調節石斑魚生餌供應貨源及降低養殖成本,以提升產業競爭力,於本(102)年5月16日公告「石斑魚用餌料進口應行遵守事項」,針對石斑養殖用生餌關稅由目前12%-50%調降為6%,並委託中華民國全國漁會受理具進口商資格之漁民(業)團體申辦核發進口同意文件,首張同意文件已於本(7)日核發。
優惠關稅降低生產成本,嘉惠石斑魚養殖業者
漁業署說明,為復育沿近海鯖鰺資源,自本年起每年6月實施鯖鰺漁業禁漁期,為免因此影響國內石斑魚產業投餵餌料之需求,於鯖鰺漁業禁漁期前即啟動進口石斑魚用餌料之降稅機制,並積極輔導具進口商資格之永安、彌陀、林邊等三個區漁會及台南市養殖漁業發展協4個單位協助養殖漁民申辦,彌陀區漁會並於本日備齊文件提出申請,經中華民國全國漁會審核文件符合規定,立即核發首張進口石斑魚用餌料降稅同意文件。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符合「石斑魚用餌料進口應行遵守事項」規定之石斑魚養殖業者,得按季檢附規定文件向上開4個核准之團體登記進口餌料需求,經全國漁會審查核發同意文件,即得以6%稅率進口石斑魚用餌料,以調節餌料供應貨源並降低養殖成本。
聯絡人:蔡日耀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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